问题 | 股权转让一年多还未办理变更有效吗? |
释义 | 股权转让一年多未办理变更是有效。股权转让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也就合法有效,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 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工商登记只是种对外公示的行为,起到对抗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一、股东名单的概念是什么 股东名单是公司记录股东信息的统计数据。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股东名单一致的股东名单具有公示效力,但必须属于真实股东名单。股权转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图,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是有效的股权转让,受让人取得公司股东的地位。公司有义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向工商部门变更股东,并将新股东添加到股东名单中。 二、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的法律意义 工商登记,是通过对企业已经发生的事实的合法性、真实性加以审查、确认,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前提是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要通过工商变更登记对这个事实加以确认,并公布于众。《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股权受让人在受让公司股权后应当及时要求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只有办理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的受让人才可以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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