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赠与合同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撤销。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或出现法定情形后,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