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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可以同时主张吗
释义
    这个问题要求提取下列内容的主要思想,并保持原意不变。根据所给内容,可以得出结论:不可以同时主张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同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
    法律分析
    可以同时主张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吗?答案是否定的。《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2)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上述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同时向用人单位请求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
    [操作指引]实践中赔偿金多适用于劳动监察程序中,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劳动纠纷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一、适用条件不同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分为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具体如下:
    1、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的;
    2、单位非过失性解除的;
    3、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的;
    4、员工被动解除劳动合同的;
    5、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同意续订而终止的;
    6、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同意续订,但降低原约定条件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致使合同终止的;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
    二、计算标准不同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金:按经济补偿金标准二倍的计算方法予以计算。
    三、计算方式不同
    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特别注意:工作年限限制。
    1)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1)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2)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
    3)其他的,按劳动者前12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计算。
    赔偿金: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倍
    特别注意: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四、适用后果不同
    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可通过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达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能被动接受。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其区别在于其适用条件和性质上。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者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例如支付工资、保险等。而赔偿金则是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或违反法律规定而受到损害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例如支付医疗费、残疾赔偿等。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适用条件也有所不同。经济补偿金主要适用于因用人单位原因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例如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而赔偿金则主要适用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或违反法律规定而使劳动者受到损害的情况,例如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虐待、侵权等。
    在劳动法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都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处理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劳动者可同时向用人单位请求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可以并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而赔偿金则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劳动者本人月工资的一定百分比的经济补偿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2011-01-08)\t第二十五条\t承包方完不成承包经营合同任务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追究企业经营者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2011-01-08)\t第二十条\t由于承包方经营管理不善完不成承包经营合同任务时,发包方有权提出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由于发包方违约使承包方无法履行承包经营合同时,承包方有权提出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2011-01-08)\t第十四条\t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必须由企业经营者代表承包方同发包方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为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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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21: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