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的宅基地是属于子女还是父母共有 |
释义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房用地审批表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一、兄弟俩如何分宅基地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1项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登记为户主的名字,但这并不否认同户的其他成员共同享有该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2款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修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为了保证新建住宅用地符合法律规定,自家宅基地上新建房屋也需要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才可动工兴建。因此,张乙、张丙在原宅基地上修建房屋符合土地用途,是对宅基地的合理利用。二人修建住宅的行为合法,办理利用原有宅基地建房的审批手续后即可开工,张甲无权阻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反过来讲,农村宅基地应当是以户为单位计算的,户内成员拥有共同的使用权。实际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情况多种多样,分户所得、继承所得、原始审批所得等等情况都有;而由于结婚、生老病死以及户籍转移等情况,户内成员也处于经常变动的状态。为了维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土地利益,也为了便于管理,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宅基地使用权意义上的户内成员,而这个标准就是建房用地审批表。 农村宅基地是一户一宅的。一个户口本算一户。成年子女应当可以申请新的个人的一个户口本的。宅基地及上面建成的房子都应该是一户家庭共同共有的。除非子女有证据证明其也有出资建造才按份共有。注意,出工出力不能按份共有,要出钱出资才算的。宅基地房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户口本中的户主只是家庭成员的代表,没有实质性的法律意义的。宅基地房一般登记在户主名下,但仍属于家庭共同共有的。兄弟姐妹在自己申请的宅基地上建房,其他兄弟姐妹是没有份的,父母也没有份。同一个户口本的才有份。 二、户主去世了,需要更换户主吗 户主去世后应该携带户口本,户主死亡证明,先到派出所去注销户主的户口,在申领新的户口本就可以更换户主了。户主其实就是在户口本上面填写一户的负责人,一般家里面的户主去世以后,到底谁担任新的户主可以有其他成年的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实际上户主也没有什么特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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