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离婚后能探望孩子吗? |
释义 | 离婚后,女方放弃了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但男方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离婚后父母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按照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年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支付比例。 法律分析 一、离婚女方不给抚养费有探望权吗 1、离婚后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抚养费,是权利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属法定的,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不能因此剥夺,对方仍有探视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如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3)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放弃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权利,但对方仍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如果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比例可适当提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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