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恢复正常;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或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