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中,多个律师的合作方案是否需要得到客户的认可?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委托人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但在代理过程中,律师需要与其他律师合作时,是否需要得到客户的认可呢?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在代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时,有必要与其他律师合作的,应当征得委托人同意,或者得到委托人的授权同其他律师合作。”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代理人以个人名义和其他代理人合作代理,但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收益分配方式等事项。” 综上所述,律师合作方案是否需要得到客户的认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合作方案与委托人的利益有关,律师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或者得到授权后再进行合作。但如果合作方案只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委托任务,不影响委托人的权益,律师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进行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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