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廉租房补贴何时发放? |
释义 | 公租房补助发放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第三季度。租房纠纷可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解决。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达标、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外来务工人员需稳定就业满足规定年限。租赁期限应采用书面形式,未确定者视为不定期租赁。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致损耗无赔偿责任,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设他物需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一、公租房补助一般几号发 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发放时间。一般在第三季度发放,具体时间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二、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租房投诉可以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三、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一)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结语 公租房补助发放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第三季度发放,可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获取消息。租房纠纷可找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解决。申请公租房需符合条件,如无住房或面积低于标准、收入财产低于标准等。根据民法典,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承租人使用租赁物致损耗无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设他物,出租人可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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