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关廉租房租金补贴的规定 |
释义 | 1、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 (2)、家庭年收入符合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标准为8000元/年以下; (3)、无房居住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4)、家庭人数为2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2、提供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具体注意事项: 在提供申请材料时,需有文字说明、加盖公章、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留办公电话及日期。必须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表格上签字。 3、廉租住房发放租金补贴的标准: 面积补贴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金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4.5元。按此标准计算,无房户每人每月补贴108元,由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到市场上租赁适合自己居住的住房。 一、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福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2年市政府令5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规定准入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做到应保尽保。 一、基本条件 1、工作、居住于福州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的家庭 2、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五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申请条件 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单身 家庭年收入5.7万元以下,,(含),家庭总财产68万元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和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 ①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和、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②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③申请人和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二、济南市公租房申请标准要求 (一)家庭申请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二)单身职工申请标准: 1、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 2、在本市市区无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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