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医保卡怎么使用流程 |
释义 | 住院时医保卡的使用流程具体如下: 1、参保人先到当地定点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后,开具入院通知书; 2、带上入院通知书、当地社保卡或者职工社会保险证,去医院的住院收费处办理收费手续; 3、病愈后,凭借社保卡或者职工社会保险证办理出院手续,核对住院费用无误后结账。 住院医保卡的报销流程如下: 1、住院时请填写住院登记表并交回收费处; 2、凭出院通知单办理清账手续; 3、带上住院发票、出院证、费用清单、医保卡和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报销。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1、在职职工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1500元; 2、在职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 3、在职职工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由统筹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职职工自负; 4、职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以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9万元)以上的部分,由附加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职工自负。 综上所述,住院医保卡的使用方式是:出具医保卡,让统一的医保结算系统读取参保人资料,办理住院号,在出院结算时,医保系统就不收取该报销的部分。具体报销比例各个地方不一样,一般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按照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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