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离婚没有离婚证的,一方可以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补办离婚证;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离婚档案,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然后开具离婚证明盖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