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家庭联产承包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只要在一个家庭内部,初次发承包前至今户籍一直在本村,没有名字照样可能有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所以,没名字的话,一定要加上名字。不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加名字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如果户口未迁出可要求加上名字,如果户口迁出了那就不能加名字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