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主责承担70%赔偿责任,次责承担30%。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事故,主责承担8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20%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有过错则按比例分担责任。 法律分析 主责与次责的赔偿标准应事故方不同而不同。如果是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主责承担070%的赔偿责任,次责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如果主责则承担80%赔偿责任,非机动车一方承担20%的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拓展延伸 主责与次责赔偿标准的比较与适用范围 主责与次责赔偿标准的比较与适用范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在法律实践中,对于不同的责任类型,赔偿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主责通常指责任主体承担主要责任,而次责则指责任主体承担次要责任。比较主责与次责赔偿标准的目的在于确定在不同责任类型下的赔偿额度和赔偿方式。适用范围涉及到不同法律领域和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法律原则、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主责与次责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是确保公平正义的关键。因此,深入研究主责与次责赔偿标准的比较与适用范围对于完善法律体系、保护当事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主责与次责的赔偿标准应根据事故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主责承担70%的赔偿责任,次责承担30%的赔偿责任。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机动车方为主责,则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方承担20%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赔偿责任的分担。因此,研究主责与次责赔偿标准的比较与适用范围对于确保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