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上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
释义 | 劳动者下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主要责任在自己,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本人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则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可依法去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 一、下班骑车摔伤有工资吗 下班骑车摔伤是没有工资的,因为并不属于工伤。具体而言,在公司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伤,一般不属于工伤范畴,因为没有按照程序办理手续申请工伤,不利后果需要自行承担,即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自己骑车摔伤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因此下班骑车摔伤并不属于工伤认定的情况。 一、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不属于工伤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工伤保险赔偿后公司还要赔吗 工伤赔偿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一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一部分由用人单位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劳动能力鉴定为1至6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全部由用人单位赔付。 所以,即便工伤保险基金已经赔付了一部分,用人单位还有赔付的责任。 二、上班路上被洪水冲走了算工伤吗 认定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过规范的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体现。根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所以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出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事故或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的,才属于工伤。上班途中遭遇自然灾害被洪水冲走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三、我在上班的路上在上班的路上摔伤了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绕开人行道上的阻碍物摔伤,既不是交通事故,且又是劳动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此不属于工伤。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劳动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才属于工伤。在此,请留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司法解释: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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