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购销合同需要写明以下内容: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货物的规格、质量标准、包装、交付方式和价格;付款的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内容。 一、做个借条要怎么写 借条应写明以下内容:借款人和贷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身份信息;借款的种类、币种;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数额和利息;借款的期限;还款的期限和方式、地点等。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农村房屋转让协议书怎样才有法律效力 双方就转让事宜达成合意,并约定好协议内容。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等。3、质量要求。4、包装方式。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7、结算方式。8、违约责任。9、解决争议的方法。10、其他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