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
释义 | (一)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信息填报”,选择联络员备案登入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入,电子营业执照默认密码为12345678。 (二)进入网址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选择“普通注销填报”。如下图所示: (三)填写内容,注意,记得勾选清算组负责人,填写后,点击“提交”。返回页面会显示公示结束时间。: (四)公示结束后,带以下材料到工商注销窗口办理,材料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决定书或股东会决议原件,若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需提供“股东决定书”,若为两人或两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则需提供“股东会决议”; 3.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及股东会确认书;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6.电子营业执照。 注意事项: a .以上材料的时间均不要写,到窗口询问后填写,以免时间填写错误。 b.由于股东签名审核较严格,可能需要提供股东手持身份证签字的视频,以证明该签字为股东本人所签。 c.以上提供的文档文字需简洁。 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部门将该失信行为记入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不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或虽符合承诺制容缺即时办理条件但纳税人不愿意承诺的),税务部门向纳税人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未结事项),纳税人应当先行办理完毕各项未结事项后,方可申请办理税务注销。 5.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6.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清缴社会保险费欠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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