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房期间维修费一般由出租人承担。当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时,出租人可以找人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但租赁物损坏是由承租人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根据规定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修理租赁物。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