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变更协议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须依照其规定办理才能变更。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变更合同也应贯彻自愿协商的原则。当事人一方应向对方提出变更合同的要约(先做出意思表示);对方对要约做出是否承诺的表示(是否完全同意要约的内容);双方在没有达成新的协议之前,单方面变更合同属违约行为。综上,合同变更自合同相对方承诺成立时生效。 一、变更合同可以手写吗 可以,对于合同修改分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手印或印章,合同修改部分有效。 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依此规定,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未遵循这些法定方式的,即便达成了变更合同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由于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变更的形式未作强制性规定,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形式可以协商决定,一般要与原合同的形式相一致。 二、合同债权转让谁来通知 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该条立法旨意和语句结构上分析,该条已说明了债权人为债权转让的通知人。民法典第八十条第二款更明确地规定了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即债权人转让债权而对债务人作的通知,一经通知便不得撤销。一般认为,应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后才生效。但在司法实践中,是允许第三人通知债务人的。从法理上讲,《民法典》也没有明确非债权人通知不可;且从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效率原则、第三人通知债务人没有损害到债务人的利益、债权人怠于通知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等考虑,应也是允许第三人通知债务人的。 由此可见,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只能是债权人(权利转让人)。更进一步说明了只有转让债权的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和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只有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到达特定的义务人即债务人,转让行为方能生效。经以上分析,可清楚地得出,债权转让时只有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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