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儿有资格继承财产吗
释义
    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平等权利。也就是说,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无论女儿是已婚还是未婚,都享有平等的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剥夺女儿继承权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有的家长认为已婚女儿是“泼水”,不承认已婚女儿的继承权;有些兄弟不允许已婚女儿继承父母的遗产。这些都是违法的。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在保护已婚女儿平等继承权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继承方式和遗产分配份额区别对待。对于这类问题,一般在承认继承权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义务一致的精神,不继承或少继承。
    一、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儿子女儿一样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发生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另外,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实践中,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也是法律鼓励子女孝顺尊老,对于没有血缘关系却又尽到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的一种鼓励和认可。
    二、男女的继承权平等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体现在下列方面:
    一、所有的继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处于其应在的继承顺序之中。
    二、所有的继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享有继承权。
    三、代位继承的转继承男女平等。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孙子女可代替父亲继承祖父母的遗产,女儿先于父亲去世,外孙子女可以代替母亲继承外祖父母的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2: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