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如何补偿租赁厂房经营者? |
释义 | 租赁他人厂房经营拆迁补偿的核心内容是:承租人在房屋被拆迁时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安置等方面的补偿;承租人在拆迁过程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要求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请求宣告拆迁协议无效、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请求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等。 法律分析 一、租赁他人厂房经营,拆迁怎么补偿 承租经营的房屋被拆迁时,承租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安置等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中承租人的权利是什么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 (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承租经营的房屋被拆迁时,承租人有权获得停产停业损失、拆迁安置等的补偿。承租人在房屋拆迁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要求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请求宣告拆迁协议无效、与出租人、拆迁人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等。对于无法达成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并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外,承租人还有权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未能依规拆迁的情况,对于强制拆迁的决定也可以提起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承租人应当享有其他相关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