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什么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办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期房: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现房: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二手房: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a.国有土地使用证;b.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施工许可证。 大修自住住房:房屋所在地县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 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民营企业(含外资企业)单位开具的辞退证明。 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 (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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