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特征: 1、附带民事诉讼对刑事诉讼的依附性: (1)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附带民事诉讼以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行为为侵权事实为前提,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侵权范围之内。 (2)诉讼时效、地域管辖、上诉期限、审判组织、期间和送达等方面与刑事诉讼的一致性。 2、附带民事诉讼对刑事诉讼的相对独立性: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分开审理、分别判决。 3、赔偿范围的物质性、直接性: (1)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性损失; (2)不包括被害人的精神损失、其他类型的物质损失、间接损失。 4、程序特点: (1)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通常由刑事审判组织一并审判; (2)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起诉条件: 1、刑事案件法院已经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条件; 只能提起独立民事诉讼: (1)刑事诉讼不成立; (2)刑事诉讼尚未启动; (3)刑事诉讼已经结束。 2、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物质财产损失; 3、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形成的报告,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报告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意见,经法庭查证属实,且调查程序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