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护理员和雇主之间产生劳动争议时的处理方式: 1、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义与雇主签订合同并由月嫂提供家政服务,月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雇主造成损失的,应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是当事人自己找的护理员。雇主和月嫂之间是雇佣劳动关系,发生纠纷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如果月嫂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给雇主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比如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护理不当致婴儿或者新妈妈受到伤害、致婴儿或者新妈妈患病,从而产生人身损害赔偿情形的,应适用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多方面的了解并在服务过程中及时沟通,加强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问题较为严重时要尽快解除合同关系,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