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何特别规定 |
释义 |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出资。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被提升到10万元,且不能分期缴纳。 2、公示。在公司登记和营业执照中应当载明自然人或者法人独资的信息。 3、财务监督。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数量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一人公司。上述规定不适用法人及其设立的一人公司。 一、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聘任法人吗 个人独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二、投资人类型应该写什么 个人营业执照上面要填写的投资人类型,可以写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填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就是指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在每一会计年度年末,应该要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且需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最重要的是,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从事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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