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什么 |
释义 | 公司法发起人责任具体包括: 1、赔偿责任,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返还所募资金并附加利息,包括募集股份需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递交募股申请等。 一、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时的法律责任: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其他。 二、发行股票需提交那些材料 发行股票需提交: (1)募股申请。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发起人协议。即公司发起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成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3)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类型和验资证明; (4)招股说明书。主要包括每股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募股起止期限、认股人权利义务等; (5)收股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较多,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应由银行代收股款; (6)承销机构名称及相关协议。发行股票的承销机构是指证券公司; (7)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公开发行股票依法承销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构担任保荐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募集方式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对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如下的步骤进行: 1、发起人认购规定数额的股份。即在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发起人确定其所认定的股份额必须占总股份的35%以上,发起人须填写有关书面文件,确认股份数和股款,达到法定要求。 2、申请公开募股。必须先获得批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然后,发起人还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指定的有关资料和文件,经过批准,才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缴款。即发起人在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对募股申请的批准后,将招股说明书公开,让社会公众了解,吸引投资者认股,由认股人填写认股书,使发起人了解认股人的情况,以便通知和联络。认股人在填写认股书后,按发起人公告的指定时间依认股书中所认购的股份数及金额缴纳股款。 4、创立大会。创立大会是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指定的时间内召开的,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各认股人参加的大会,讨论设立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组织机构的建立。 5、申请设立登记。创立大会选举出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在创立大会后主要参与和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6、公告及备案。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而且,股份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后,采取募集设立方式的,应当将募集股份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