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减轻处罚主要适用于主刑,不适用于附加刑。 2、在同时遇有加重、从重、减轻处罚情节时,应根据情况,分清主次、轻重,依法衡量,不能只倾向于减轻或从重、加重。 3、判决并处罚金不是减轻处罚的理由。4、死刑缓期执行、缓刑不是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减刑”条件的案件,在办理时应当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交付执行后的一贯表现等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