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与轿车相撞怎样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轿车与电动车相撞的办法: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报案,保护现场,等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前来处理。交管部门经查勘、检验后,根据其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确定具体事故责任。交管部门可以就赔偿事宜对双方进行调解,依据认定书各自承担相应责任。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起诉讼处理纠纷。 一、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赔偿如下: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同等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二、一般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在每一个阶段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2、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 三、哪些交通事故纠纷不能起诉 以下交通事故纠纷不能起诉: 1、作出紧急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指定预付伤者医疗费、处理尸体的决定; 2、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 3、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或者在交管部门已经做出调解,且双方都按照调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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