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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
释义
    

法律主观:
    


    业主物业公司没有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权利。物业公司与业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作为委托方的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收益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同意。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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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