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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级商业秘密保密期为一年期标志为 -商业秘密
释义
    法律分析:
    保密协议中的商业秘密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都负有保密的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3年。因此,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十条 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届满即自行解密。
    第十一条 国家秘密事项经主管机关、单位正式公布后,即视为解密并免除通知。
    第十二条 各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或者决定解密的内部工作程序,依照《保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复制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或者摘录、引用、汇编其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保密期限。
    第十四条 上级机关和有关政府保密工作部门发现有关机关、单位确定、变更保密期限不适合本规定或者不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应当及时通知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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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