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级残疾证有什么待遇吗 |
释义 | 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挂号,免交普通挂号费;鼓励医疗机构对残疾人就医适当减免检查、治疗、住院等有关费用;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补助;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护理补贴;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符合条件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优先安排。因城乡建设需要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实行产权调换安置的,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在安置地段、楼层、住宅无障碍改造等方面给予照顾;除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性活动外,残疾人可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天然)气等,只收取工料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 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残疾人可以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 盲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读物邮件免费寄递。 国家鼓励和支持提供电信、广播电视服务的单位对盲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给予优惠。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第五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和残疾人组织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为残疾人捐助和服务的渠道,鼓励和支持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开展志愿者助残等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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