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的行动受到限制,但并未明确规定是否需要法院的批准才能参加慈善活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或者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活动场所,不得变更住所或者与他人联络。”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社会组织参加慈善活动的,应当事先依法报告登记机关并公示;未经登记或者公示的,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慈善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一条规定:“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慈善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以欺诈、强迫手段募捐,或者采取其他违法手段开展慈善活动。” 综上所述,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期间参加慈善活动是否需要法院的批准,但被取保候审人在参加慈善活动前应当事先报告登记机关并公示,且不能以违法手段开展慈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