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减少要交税吗? |
| 释义 | 减少注册资本不需要交税。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不涉及税款缴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一、公司合并是否需要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 公司合并需要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且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决议。公司事务的表决程序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则依公司法规定。关于公司合并的表决程序,见《公司法》第43条。除了“公司合并”,在《公司法》第43条、172条,还规定了(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分立、(4)公司解散、(5)变更公司形式,五个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表决的内容包括: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股东会决议有哪些强制性规定? 股东会决议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有: 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等实现,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等其他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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