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工伤伤残鉴定 由司法机关授权的鉴定机构来完成(通常各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制定医疗机构)。 伤残鉴定 可由 律师 委托,也可法院委托。但鉴定机构要有单位认可,不然其不承认就就要重新鉴定。 申请 工伤 伤残鉴定的程序 一般为: 1.先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 2.因工伤 申请劳动 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 代理 律师在规定的期限向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鉴定标准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法律客观: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