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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释义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量刑标准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一、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有什么
    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二、刑事犯罪包含什么
    刑事犯罪包含如下: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破坏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集体财产和国有财产,侵犯公民的私人财产和人身权利、侵犯民主权利及其他合法权利,以及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较轻微且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行为应依照法律接受刑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
    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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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5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