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对于森林火灾的立案标准主要是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应当立案。而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因此在符合上述要件的情况下,都是可以按照森林火灾罪进行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失火和消防责任事故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五十条 (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