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饮酒驾驶怎么量刑 |
释义 | 行为人饮酒后驾车,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为80毫克/100毫升以下,属于饮酒驾车,需要接受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属于醉酒驾车,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需要接受拘役的刑罚,同时处以罚金。也就是说,即便行为人饮酒后驾车,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是否触犯危险驾驶罪,是否需要接受刑事处罚,需要依据血液酒精含量来衡量。 法律分析 行为人饮酒后驾车,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为80毫克/100毫升以下,属于饮酒驾车,需要接受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属于醉酒驾车,涉嫌触犯危险驾驶罪,需要接受拘役的刑罚,同时处以罚金。也就是说,即便行为人饮酒后驾车,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是否触犯危险驾驶罪,是否需要接受刑事处罚,需要依据血液酒精含量来衡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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