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董事会人数要求是多少 |
释义 |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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