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2023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申请人需要满足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且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且无其他用途房屋等条件。农村户籍的进城务工劳动者需要满足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且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在五城区缴纳职工社保、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条件。申请地点包括社区居委会、房管局 法律分析 一、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 五城区申请资格: 1. 家庭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 2. 家庭人数为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需具有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农村户籍,在五城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劳动者: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2、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且在五城区缴纳职工社保;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二、申请地点: 1、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先提出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申请,之后申请人还需要持有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再提出申请,还需要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收入及住房的证明。 2、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人持着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向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登记手续,然后领取申请审批表。 3、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的内容并备齐所需的材料,然后向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的证明,若无工作单位的可向居委会跟街道办事处去办理证明。 结语 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人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申请人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房管局和单位主管部门等多个地方提交申请材料并办理手续。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如实填写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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