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优先权办理如下: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份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不需要要求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条 申请人要求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十六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要求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 申请人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