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再次进行结婚登记,需要出具离婚证或者相应的离婚证明。 1、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2、离婚证丢失后,可以进行补办。可以选择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补办离婚证或者开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态证明。 一、没户口本能不能领结婚证 没有户口本不能领取结婚证。但是可以到户籍派出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开具户籍证明,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注意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的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会需要重开。结婚登记条件: 1、当事人男方需要年满22周岁,女方需要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都没有配偶; 3、当事人双方不能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4、双方均为自愿结婚; 5、双方要应提交4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