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税率计算方法 |
释义 |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基础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额,税率根据法定比例不同,计算公式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会计分录包括提取、结转和上交。 法律分析 一、计税基础: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四、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论如下: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规定,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均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额。城建税率根据地区不同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计算公式为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会计分录包括提取时的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结转时的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上交时的借:应交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二条 资源税的税目、税率,依照《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第九条 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八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