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军嫂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男性军人的合法妻子,是军人的另一半。成为军嫂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军人的配偶,需要政治可靠、思想进步的中国公民。一般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不能有复杂的社会关系。 2.一般政审,由军人的一方写申请到团级政治部。填写表格并出具相关资料到师政治部,然后开材料就可以领结婚证了。政审一般不是派人查,而是采取信函的方式。 3.非军人一方需要婚检,并且将婚检的材料寄到部队。而且需要当地开未婚证明,完成相关流程后,将所有资料寄回部队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三十条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