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
释义 | 军人结婚女方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对于女方来说,自己是军人或者非军人,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所要求的内容也不尽相同。1、结婚申请,需男女双方签名。2、结婚函调报告表。这是部队的制式表格,你自己准备不了,拿到表后按要求填好,需要加盖你单位保卫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派出所公章。3、无前科劣迹、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4、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5.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6.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结婚申请。7.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女方有具体工作单位的,需要其工作单位盖章及领导签字。8.开结婚介绍信。9.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军人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根据有关规定,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 (1)户口本;(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带的材料:1、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证明;2、男女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3、对于二婚的申请人,还应该携带离婚证原件;4、本人无配偶、以及和对方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带什么材料 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集体户口结婚登记需要带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 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1、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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