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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哪些
释义
    可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情形有:
    1、没有约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
    2、双务合同中,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
    3、应当后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的。
    一、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下:
    1、当事人必须共同承担债务。合同的类型必须是双重合同,相互负债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前提。双方必须相互负债。所谓相互负债,是指双方的债务之间存在对价或连带关系;如果双方之间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重合同,即使有密切的联系,也不能同时使用和履行辩护权;
    2、双方必须相互承担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已经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另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3、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双务合同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必须以其他当事人为对待;
    4、必须对方对待付款是可能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一方拒绝履行可以迫使另一方履行合同,但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基于能够履行。
    二、不安抗辩权的使适用条件有什么呢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单务合同以及不完全的双务合同均不能产生不安抗辩权。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相应担保。
    三、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
    1、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根据交易习惯确定。应先履行的债务可以履行;
    3、一方未履行或不符合约定的,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应先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
    1、合同签订后,履行义务的一方丧失履行义务的能力;
    2、暂停履行的适用原因如下: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让财产,逃避资金,逃避债务;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其他情况下,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3、先履行一方应提供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发生上述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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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1: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