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国外办理公证委托书可去中国领事馆办理。办理好后可邮寄至法院,或由委托代理人交给法院。法律规定,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必须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委托书,然后才能邮寄或交给法院。 法律分析 人在国外要办理公证委托书可以到中国领事馆办理。委托手续办好后,可以直接邮寄至法院,也可以由委托代理人提交给法院。法律规定,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必须经过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授权委托书,才能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公证法》第三十三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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