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对银行存款冻结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不超过3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九条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存款、汇款。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第三十一条 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三)冻结的账号和数额(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第三十二条 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冻结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