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毒品犯罪属于严重的国际犯罪,跨国起诉也是现代国际刑法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势。国际刑事法庭和各国之间的司法合作机制,提供了跨国追诉毒品犯罪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1.《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简称《毒品公约》)第36条规定:“各缔约国应该依据本公约或者该国的法律规定,在各国之间进行最广泛的合作,为着防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及其前体物,以及固体、液体或气体状态下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前体物。” 2.《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简称《跨国犯罪公约》)第18条规定:“缔约国应当在其法律制度内确立,各自的司法当局可以在依据该国法律的程序和条件的前提下,互相协助,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和没收其犯罪所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刑事诉讼活动,对外国公民的刑事诉讼活动,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法律的规定。” 综上所述,虽然毒品犯罪是跨国性的犯罪行为,但根据国际公约、各国法律制度和司法合作机制,跨国起诉毒品犯罪是完全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