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规定
释义
    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规定如下:
    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对且仅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2、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但未经变更登记,隐名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3、其他规定。
    隐名股东的定义:
    隐名股东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当依据其出资形成确定两者的法律关系,但最常见的是委托关系。
    综上所述,隐名股东是指通过与显名股东订立股权代持合同,约定由隐名股东进行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的出资人为显名股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6: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