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如何划分共同债务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及依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婚前债务、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债务、医疗债务、抚养债务、教育费用债务、社交费用债务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该如何分割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分割:应当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各自的财产清偿,各自财产清偿的比例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在范围上,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1、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2、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5、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6、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原则清晰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4条和1089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先通过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各自财产清偿,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购置共同财产所负债务、家庭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等。根据具体情况,债权人能够证明的特殊情况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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