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竣工验收日期怎样确定 |
释义 | 竣工日期的认定是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但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是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拓展内容:一、工程竣工验收由哪方组织 (一)要看是什么样的工程,如果是一些小型的改造工程,可以通过当地政府部门来组织验收,或者由工程的管理部门。如果是一些大型的项目,需要通过国家纪委相关主管部门,还有地方政府部门也要参与验收。 (二)同时验收的成员还有银行、环保部门、消防部门等组合而成,参与建造的施工单位也需要参加验收工作。另外建设单位、勘察单位等等都需要一并参与,大家共同完成验收的竣工流程。最后达标了,出具验收的检验报告。如果有问题,要提出整改的意见,并且限期整改,最后达标,还需要通过终验的流程。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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